⒈ 为男女风情而争竞。
引元 兰楚芳 《四块玉·风情》曲:“双渐 贫、 冯魁 富,这两个争风做姨夫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六:“林公 叫取夹棍夹起,公然招出前情,是长是短,为与 智圆 同姦,争风致杀。”鲁迅 《南腔北调集·祝<涛声>》:“上海 的市侩们更不需要这些,他们感到兴趣的只是今天开奖,邻右争风。”
⒈ 因妒嫉而相争。元·兰楚芳〈四块玉·双渐贫〉曲:「双渐贫,冯魁富,这两个争风做姨夫。」也作「争锋」。
1.争胜;交兵作战。 2.犹言争风吃醋。
1.整顿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。
1.指《诗经》国风中的《周南》﹑《召南》。 2.谓纯正的民歌。 3.纯正的风气。
1.正其封地的疆界,使之合乎定分。
1.中锋。指用毛笔写字﹑作画时,将笔的主锋保持在笔画正中,与"偏锋"相对。
1.指郑公风。 2.《诗》十五国风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