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各省巡抚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,故称巡抚为部院。
⒉ 清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称。
⒈ 清 代各省巡抚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,故称巡抚为部院。
⒉ 清 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称。
引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一:“而部院庶僚,亦自以下乔迁谷为耻,迄今十餘年,尚无儒衣冠入馆者。”陈夔龙 《梦蕉亭杂记》卷一:“告以吾辈同在部院当差,均有寅谊。”
⒈ 清代各省巡抚,多半兼兵部侍郎及都察院副都御史,故称为「部院」。
⒉ 称中央各部与各院。
1.积怨,宿怨。
1.犹补完。
1.谓不圆满,不周全。
1.不甘,不甜。
1.谓广招仇怨。
1.索求推举。
1.唐武后时考选才女,先经礼部考试,录取后,再参与殿试。礼部考试录取的第一名为部元。
1.旧时各部的工作人员。
1.供状齐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