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平民的行列。
引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“今国有众军,并多精勇,宜且罢轻车、骑士、材官、楼船士及军假吏,令还復民伍。”南朝 梁 沉约 《大赦诏》:“凡诸反侧,咸与维新。并加宣慰,还復民伍。”
1.民家房屋。
1.民众承担的事务。 2.治理人民的事务。
1.泛指人民﹑万物。 2.民众的财物。 3.犹民情﹑风俗。
1.亦作"敏晤"﹑"敏寤"。犹聪明。 2.犹觉悟。
1.见"敏悟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