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舜治共工、歡兜、三苗、鲧四凶之罪。
⒈ 谓 舜 治 共工、驩兜、三苗、鲧 四凶之罪。参见“四凶”。
引《书·舜典》:“流 共工 于 幽州,放 驩兜 于 崇山,窜 三苗 于 三危,殛 鯀 于 羽山,四罪而天下咸服。”《后汉书·郅恽传》:“昔 虞舜 辅 尧,四罪咸服。”
1.个人所犯的罪行。 2.由营私所获的罪行。
1.谓不称职﹐听候处分。多为古代官吏任职时用的谦词。
1.亦作"死辠"。 2.应该判处死刑的罪行。 3.旧时请罪或道歉时用的套语,表示罪过很重。 4.用作表章﹑函牍中的套语。
1.见"死罪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