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散发给僧、道等人的赴斋凭证。
引明 田汝成 《西湖游览志馀·幽怪传疑》:“﹝ 张居士 ﹞一日设斋百分,先期散俵子,至日賫此赴斋。”
1.旧时称妓女。 2.指情妇。
在本名之外取的字,以表取名的意义或品性德行:刘备,表字玄德。
妓女。
1.古兵器。用于投掷的标枪。 2.发标劲的人。 3.插在将被处死者背后的标帜。
1.娼妓的俗称。通作"婊子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