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募人充任官役。
⒈ 谓募人充任官役。参见“免役法”。
引宋 王安石 《上五事书》:“今一旦变之,则使之家至户到,均平如一,举天下之役,人人用募……苟不得其人而行,则五等必不平,而募役必不均矣。”
⒈ 募人充当官役。
1.注目为礼。
1.目直视貌。
1.以目测度。
1.眼睛生翳。眼病之一。
1.人母的仪范。多用于皇后。 2.指作母亲的仪范。 3.为母之道。
1.帷幔;帐幕。
1.亲善之谊。
1.木桩。
1.杨姓的代称。 2.复姓。北魏有木易于。见《通志.氏族五》。
1.遮盖坟墓顶端的一种饰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