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婚礼六礼之一。纳吉之后,择日具书,送聘礼至女家,女家受物复书,婚姻乃定。亦称文定,俗称过定。
引《春秋·庄公二十二年》:“冬,公如 齐 纳币。”宋 苏轼 《书刘庭式事》:“未及第时,议娶其乡人之女,既约而未纳币也。”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二》:“细询始末,乃知女十岁失母,鞠于外氏五六年,纳币后始归。”
⒈ 古代婚嫁六礼中的纳征。参见「纳征」条。
引《公羊传·隐公二年》:「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,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。」《幼学琼林·卷二·婚姻类》:「下采即是纳币,合卺系是交杯。」
1.古代帝王赐给有殊勋的诸侯或大臣的"九锡"之一。凿殿基为登升的陛级,纳之于檐下,不使尊者露而升,故名。《韩诗外传》卷八:"诸侯之有德,天子锡之,一锡车马……五锡纳陛。"《汉书.王莽传上》:"朱户﹑纳陛。"颜师古注引孟康曰:"纳,内也,谓凿殿基际为陛,不使露也。"一说,纳陛为致于殿两阶之间,便于上殿。见《文选.潘勖<册魏公九锡文>》"是用锡君纳陛以登"李周翰注。后代亦以为对大臣的优遇。
1.犹何必。
1.犹那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