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酷刑之后的成语(12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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刀锯鼎镬 [ dāo jù dǐng huò ]
释义:刀、锯:古刑具,也指割刑和刖刑;鼎镬:古炊具,也指烹刑。指古代刑具。也泛指各种酷刑。
出处: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大刑用甲兵,其次用斧钺,中刑用刀锯,其次用钻凿。”又,《汉书·郦陆朱刘叔孙传赞》:“丽生自匿监门,待主然后出,犹不免鼎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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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镬刀锯 [ dǐng huò dāo jù ]
释义:鼎:古代烹用的青铜器物。镬:大锅。鼎镬:是古代的酷刑刑具,用以把人煮死。指古代四种酷刑的刑具,引用指称最残酷的刑罚。
出处: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·拗相公饮恨半山堂》:“若见此奸贼,必手刃其头……虽赴鼎镬刀锯,亦无恨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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斧钺汤镬 [ fǔ yuè tāng huò ]
释义:斧钺:古代军中刑戮。汤:滚开的水。镬:古代的大锅。汤镬:古代一种酷刑,把犯人投入滚水中煮死。指各种酷刑。
出处:《汉书·苏武传》:“虽蒙斧钺汤镬,诚甘乐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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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死如归 [ shì sǐ rú guī ]
释义: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平常。形容不怕牺牲生命。
出处: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:“三军既成阵,使士视死如归,臣不如公子成父。”《吕氏春秋·勿躬》:“三军之士,视死如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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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马分尸 [ wǔ mǎ fēn shī ]
释义:古代的一种酷刑,用五匹马分裂人的头和四肢。比喻硬把完整的东西分割得非常零碎。
出处:王西彦《老太婆伯伯》:“汪精卫私通外国却饶放不得,抓到时应该千刀万剐,五马分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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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容酷刑之后的词语(1个)
- 鹤林玉露笔记。宋代罗大经作。十八卷。主要记述南宋中期的历史掌故和文坛轶闻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称“其体制在诗话、语录、小说之间”。书中涉及文人交往,诗文评论资料较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