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:指各蓄家产,另立门户。
出处:《宋史·太祖纪二》:“癸亥,诏:荆蜀民祖父母、父母在者,子孙不得别财异居。”
释义:指另立门户,各蓄家产。
出处:《唐律·户婚》:“诸祖父母、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,徒三年。”
释义:指另立门户,彼此分居。
出处: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法律禁止兄弟在父母生存时别籍异居……朝廷宁愿放免丁役,不许无故析户分居。”
出处:清·薛福成《出使四国日记·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》;“子既娶妇,与父母别居异财,甚者不相闻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