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: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
出处: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七回:“本部院凡事~,从不假手旁人。”
释义:秉公:主持公道。指做事公道不掺杂私念。
出处:清 钱采《说岳全传》第73回:“以明天地鬼神,秉公无私,但有报应轻重远近之别耳。”
释义:主持公道,灭除私念。
出处:明·张居正《论大敌》:“今不务为秉公灭私,振废起坠。”
释义:持心公正,处事正直。
出处:明·张居正《答郑范溪》:“公但自信此心,秉公任直,纷纷之言,不足为意。”
释义:秉持公正之心做事,公事公办
出处: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85回:“昨儿巡抚吴大人来陛见,说起令尊翁前任学政时,秉公办事,凡属生童,俱心服之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