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:指法庭裁判错误,把有罪的人认为无罪,把无罪的人认为有罪。
出处:《唐律·断狱》:“即断罪,失于入者,各减三等;失于出者,各减五等。”
释义:故意把罪名加于人。
出处:宋·王禹偁《用刑论》:“然见其用刑与古相戾,何者?今法吏所禁之切者曰:‘故出入人罪而已。’”
释义:指理论、学说、政策等为人们深切了解和信服。
出处: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二十回:“且君新得诸侯,非有存亡兴灭之德,深入人心,恐诸侯之兵,不为我用。”